南京晓庄学院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4-05-28浏览次数:15


南京晓庄学院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信息化项目管理,促进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保证信息化建设的科学、规范与可持续发展,全面提高信息化建设质量,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信息化建设以统筹规划、需求导向、分级负责、安全可控、资源共享、协调发展为原则,以“谁需要、谁建设;谁管理、谁负责”为管理模式,以“硬件集群,数据集中,应用集成”为目标。总体目标是通过制定整体规划,创新建设理念,统一建设标准,规范建设流程,注重功能实用和开放共享,避免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提升信息化建设质量与技术水平,确保网络及信息安全为学校的建设与发展提供保障。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是学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领导与决策机构,负责信息化领域重大工作的顶层设计、总体布局、规划审议、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信息化办”)负责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信息化办作为信息化建设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学校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规章制度、标准规范并监督落实负责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过程控制文档管理检查、指导、监督和评估工作负责组织信息化项目的申报、立项、验收等工作

学校各二级单位是本单位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责任主体,需明确分管信息化工作的领导,负责推进本单位的信息化工作,并积极配合学校信息化相关工作。各二级单位应设置兼职信息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网站和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维护及数据安全等工作。

第三章  信息化项目建设内容

信息化项目主要包括数字校园应用平台的开发和集成,各类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信息系统、校园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网络基础应用等。

以下类别不在本办法所称信息化项目之列:购买数据库、实验数据等电子资源;小规模软硬件升级或扩容;完全利用社会互联网资源开发建设且不以南京晓庄学院为责任单位的项目;以个人名义建设的项目。

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一)建设内容包括各类网络弱电工程建设、升级改造、光缆、无线网络建设、各类网络接入和校园安防监控系统等。

(二)学校新建、扩建和大修楼宇内和楼宇之间的综合布线及基础网络系统由基建处会同信息化办统一规划、立项、采购、建设。维保期后对楼宇综合布线系统及楼宇汇聚设备的维护和维修由信息化办负责实施,对安防监控系统的维护和维修由保卫处负责实施。

)校园网基础设施和应用建设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向信息化办提交施工图和测试报告,验收合格后方可接入校园网。

)建设单位采购信息化相关硬件以及接入校园网络的相关设备应选择业内的主流产品,且须符合校园网的接入标准。

信息化软件系统建设

(一)建设内容包括各类管理和服务信息系统,涉及全校业务范围的应用系统及应用平台的采购、开发和集成,以及各类中间件、数据库等建设以及后期的维护保养和升级等,但不包括仅供学院和部门内部使用的专业软件、操作系统、二级单位部门自建网站。

(二)信息化软件系统建设项目应遵循学校信息化建设规范和标准,采用自主研发、合作开发、外包、采购等方式进行建设。各应用系统之间需有效地实现信息交换和资源共享,保证数据的一致性和完整性。对于需要身份验证的系统,须与信息化办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相集成。

)信息系统软件申请单位须开展广泛的需求调研,明确建设目标,进行业务流程梳理和优化,按照规范建设。

信息化资源建设

(一)建设内容包括数字教学资源数字图书馆资源数字档案资源的平台与内容建设,以及正版化软件和公共服务性软件资源建设。

(二)数字教学资源平台内容建设由教务处等部门分别负责。数字图书资源平台和内容建设由图书馆负责。数字档案资源平台和内容建设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责。正版化软件和公共服务性软件资源建设由信息化办负责。

第十条  信息化相关的硬件系统建设

(一)建设内容包括服务器、存储、网络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等设备的采购,以及后期的维护保养和升级更换。

(二)项目建设部门须做好硬件设备的资产入账工作。

章  信息化项目管理

第十一条  信息化建设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

第十项目计划

(一)项目建设部门根据自身业务发展需要,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梳理信息化需求和建设任务,撰写建设方案并向信息化办提交信息化项目申报材料(详见附件)。一般情况下,项目申报工作按照学校年度预算编制的工作安排集中进行。

(二)信息化办组织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初审,研究提出年度拟建设项目计划,统一向学校申报下一年度的信息化建设经费预算,并依据学校预算安排和项目轻重缓急初步拟定下一年度立项建设项目。为保证信息化建设可持续性和预算合理性,建立信息化项目库,实行滚动建设。

第十项目立项

信息化办会同财务处、国资处等部门组织专家对拟开展建设项目的需求必要性、方案可行性及预算合理性进行评审。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后予以实施。 

第十项目采购

项目建设部门负责项目采购需求调查、编写采购需求等文件,组织专家对项目采购需求等整体内容进行论证,履行采购申请等审批程序。国资处负责采购需求审查采购合同审核。

第十项目建设

(一)信息化项目建设应严格按照项目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要求实施,不得变更建设内容或技术方案。

(二)项目建设部门应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管理因故不能如期完成的项目,项目建设部门应提前 30 以书面形式向信息化办提交延期申请

第十项目验收

(一)项目建设完成后,应进行试运行和安全测试,通过后信息化办负责组织项目验收。

)对于无法如期履行建设内容的项目,由项目建设部门提出终止建设申请,信息化办会同相关部门对履约情况进行评估,提请领导小组审议并终止项目建设任务,终止后续事宜按照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处理。

第十项目运维

(一)项目建设部门须确保信息化项目建设完成的系统正常运行,应安排专人负责项目的日常运行维护,包括业务层面的维护和管理、系统使用和推广;负责本部门业务数据更新与维护,确保数据完整、准确和安全。

(二)信息化项目达到一定使用年限,且不能满足新的改革、业务发展和技术革新要求,需要停止使用或者永久关闭时,项目建设部门应向信息化办提出申请并制定处理方案,经信息化办同意后,做好数据备份等后续处置工作。

第十八条  确因工作需要,临时增加项目时,由相关项目建设部门向信息化办申报,建设程序参照第十二条至第十七条执行。

第五章 经费管理及项目评价

第十信息化项目经费实行年度预算制度,信息化办负责学校信息化项目经费预算的统筹,会同财务处、国资处对经费使用进行监督与审核,具体按照学校相关财务制度执行。

二十  项目建设部门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财务管理规定,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信息化项目经费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二十一依据学校预算管理办法,学校组织对信息化项目经费使用情况、项目产出、效益以及满意度等目标进行评价。项目建设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绩效评价、审计等监督管理工作。信息化办对项目实施情况和运行效果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后续同类项目立项论证的参考内容。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信息化建设项目中涉及安全保密、知识产权、档案管理等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本办法由信息化办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附件:南京晓庄学院信息化项目立项论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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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4日